该篇的续篇1,因为好多人很关心!
为什么我住房的物业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是明文规定了执行嘛?因为你住的不是普通住宅!难道我一直住的豪宅别墅?
哦,你不知道嘛,去年10月响应中央号召取消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标准,别墅大促销,税费跟普宅一样了哦,赶紧买一套,支持一下!
中年压力大,现有住房都要断供了,别墅哪买得起?
什么?买不起?那现有住房先享受下比肩别墅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嘛!
呵呵呵
以上纯属杜撰,实际原文如下源自政务网,一位郑姓同志6月24日发问,言词特别犀利,“根据住建发布的物业收费相关文件,结合网上多条市民投诉,可以说明住建在前期物业备案时从未执行住建本身发布的政府文件,有法不依的情况,请明确天津市住建到底执不执行前期物业服务费指导价?现为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专题阶段,请正面清晰回复
7月2日官方回复来啦,原文件内容太多,看第三条如下:2024年10月天津市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取消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而且是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群众散了吧,前期物业费执行政府指导价1.44元/每平米,《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办法》第二条,只针对行政区域内普通商品住宅小区(不含别墅)。 工作人员能找出这个解释也真不容易,关键为了别墅大促销,去年10月才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那之前我还是普宅呀,物业费不执行普宅怎么说? 但这里也说了,我单位正在积极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对《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津发改价房地〔2009〕1101号)等相关文件进行修订完善,以适应新的要求。这个回复是不是也是天津经济广播原消息的源头,因为我发文后有网友第一时间私信说是个假消息,我回复说原消息是天津经济广播出的,很官方的平台!
我觉得,如果不能像重庆市政府出台的政策那么激进,又定指导价又一刀切统一执行(重庆好多网友留言出了怎么样,执行也没有到位 ),像其他城市把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措施政策出一出很有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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