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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风园交房近一年,开发商车位一直不出租,地下车位大量空余,却只出售。导致路上停的车歪七八扭,严重影响交通。根据关于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租售住宅小区地下车库车位管理工作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结合小区情况,与业主就车位使用方式进行充分沟通协商,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条件,不得简单以“只售不租”为理由拒绝出租。请相关部门给予调查,并请回复,博风园啥时候可以出租,并出租价格会不会合理,有没有可能为了卖车位即使出租又故意把出租价位整的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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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回复
经与生态城建设局核实,地库产权属于开发商,如您认为开发商关于地下车位的租售方案不合理,您可与开发商沟通协调。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处理,建议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该问题。
来源:滨海新区政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