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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本人居住于绿城桂语听澜二期书屿兰苑9号楼西户低楼层,正前方约14米处建有一栋17层高层楼房。该楼间距严重不足,已对我的正常居住造成极大影响,具体问题如下:

1. 楼间距过近,隐私性极差:前方17层高楼与我家直线距离仅14米,对方楼内住户可清晰直视我家室内情况,日常起居毫无隐私可言,严重侵犯居住隐私权。
2. 采光严重不足,居住体验恶劣:因前方高楼遮挡,我家采光时间极短,仅上午能有少量阳光照射;下午屋内长期昏暗,必须全天开灯才能正常活动,不仅居住压抑,还大幅增加电费支出,造成经济损失。
3. 质疑违反国家楼间距及采光标准: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规定,是否满足日照要求?且合理楼间距应结合楼高核算(17层楼高约50米,合理间距应不低于35米)。而当前14米的楼间距远低于合规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规范,涉嫌违规规划建设。
综上,该建筑严重影响我的合法居住权益,现恳请相关部门介入核查,确认该楼房规划审批及日照合规性,并依法处理,维护我的正当权益。
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回复
据我委规建部门反馈,为明确听澜二期项目9#楼楼间距及日照合规性,结合天津市相关规范要求,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楼间距情况:听澜二期项目9#楼南向与7#楼的间距大于37.2米,该间距符合天津市地方标准中住宅楼间距的相关要求;此外,9#楼与西南侧8#楼、东南侧10#楼无正向遮挡关系,其楼间距均满足消防规范要求(不小于14米)。 2.日照情况:根据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DB/T 29-22-2024),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大寒日累计2小时),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应有两个获得冬季日照。经核查,该项目9#楼2层住宅均能满足上述日照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现行住宅日照相关标准。综上,听澜二期项目9#楼楼间距及日照条件均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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