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作为收集、保藏、研究、陈列、交流与社会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设施,建成后将成为全面传承农垦文化、展示汉沽历史脉络、保护地方文物精粹、传承地域特色文化的人文中心。
一、征集类别
以本境600年建村史、65年建场史、40年改革开放史为主脉络,反映不同历史时期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民俗状况的文物展品。
(一)实物类
1.用具。农耕用具、渔猎用具、生活用具、运输用具、医药用具、文教用具、文化用具、服饰装具、宗教用具、早期工业机械设备等。
2.产品。农牧产品、动植物标本、手工艺品、早期家具、早期商品、汉沽制造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产品等。
3.票证。粮票、布票、油票;早期工作证、军人证、烈士证、学生证、记工本、病历本、毕结业证、获奖证书、奖品奖章;各类契约等。
4.其他有纪念意义或地方特色民俗物品。
(二)图书音像类 涉及区域内不同时期有代表性的各类照片、书籍、报刊和音像制品等。 (三)文稿著述类 1.早期工作笔记、个人日记、民俗杂记等。 2.手稿文献、回忆录、村(队)志、厂志、家族谱等。 3.有代表性的文学艺术作品等。 4.民间传说、民情习俗讲述等。 (四)其他可以征集的各类文物和展品
二、征集范围
(一)立足汉沽。本境域乡镇、街道、村队、社区、各类组织、个人家庭、企事业单位。
(二)拓展地域。邻近县区、友邻单位的各类组织和个人家庭。 (三)原农垦系统的农场区域内各种组织及个人家庭。 (四)邻近或与农垦相关的档案馆、图书馆、民传博物馆及个人收藏爱好者。 (五)曾在原汉沽农场工作、生活现已外迁的各类人员及后代群体 (六)其他可以征集的领域和范围。
三、征集办法
(一)征集时间。常规征集时间:2019年1月9日至3月31日。常规征集时间后,继续以各种方式征集。 (二)专题征集。组织人员针对重点、难点征集类项进行专项专题征集。 (三)展用褒奖 1.捐赠。凡各类组织及个人自愿无偿捐赠的文物和展品,颁发捐赠证书,并在展用时标注姓名。 2.借展。对物主永久珍重留存、又愿定期展示的文物展品,实行借展制,签订借展协议,并标注物主姓名。 3.出让。对物主愿以一定价值出让的文物展品,采取集体鉴定与物主协商的方法,在确保符合财经规定的前提下,与物主签订出让协议。 (五)登记造册、附注说明、集中存放。 (六)对破损严重的文物展品进行原貌修复。
来源:汉沽视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