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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必看!滨海新区初中、高中转学流程公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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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4 21: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滨海新区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
普通高中转学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滨海新区红印户口学生高中转学相关工作,现就滨海新区普通高中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转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入条件

1.此次接收的转学生为具有滨海新区红印户口,且学籍为外省市或本市其它区县普通高中2017级、2018级(高二、高一年级)正常学籍的在校学生。

2.申请转入的学生若参加过天津市中考,其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中考最低录取分数线,方有资格参加转入学校的测试。

二、转入原则

1.普通高中为非义务教育阶段,各校将结合自身资源情况采取择优录取的方式接收转学生。
2.按照天津市中学学籍管理规定,高中转学遵循属地管理原则,转入学生只能申请转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滨海新区分为塘沽、汉沽、大港、油田四个地域及各功能区,转入学生须根据户籍派出所,选择与之相对应的所在地域的普通高中转入,详见附件),任何学生不得跨地域联系接收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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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大图)

3.新区范围内(不同地域)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高中招生时自愿填报跨地域招生学校和面向全区招生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回户籍所在地学校。
4.学生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在办理学籍转入过程中,因学生提供了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学籍存在问题导致转入未成功的,由转入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转入流程

(一)报名审核
凡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可自主选择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学校进行报名,每名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1至2所学校进行报名。
报名审核所需材料为:
1.户口本原件;
2.学生中考成绩单或当地考试部门(中招办)出具的成绩证明;
3.转入学校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详询各转入学校)。
(二)转入测试
各学校采取不同形式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同时在两所学校进行报名的转入学生,若两所学校测试时间不一致,须分别参加两所学校的转入测试;若两所学校测试均为滨海新区期末统测,转入学生需在第一志愿学校参加测试(具体测试科目详询学校),其成绩可由第二志愿学校互认。
(三)确定名单
各学校根据学生测试情况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同时被两所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学生第一志愿择优进行录取,录取结果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
(四)办理手续
各学校于开学前后一周内为拟接收学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转学申请(具体以各校通知为准),并按照天津市中学学籍管理规定提供如下资料:
1.户口本原件(户口首页、学生本人页拍照);
2.本市外区县学生申请转入,须提供转学理由充分的书面转学申请和中考成绩单或当地考试部门(中招办)出具的成绩证明。

四、相关要求

1.申请转入的学生应严格按照市、区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待转入手续正常结束后进班上课,严禁借读和空挂学籍。
2.由新区各校委派专人,负责向转入学生及家长解释具体的转学政策和转学流程,并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3.转学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学校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具有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红印户口的普通高中学生申请转入事宜,请咨询相应教育部门。
开发区:25208315
生态城:66196632、67289022
东疆港:25605310


滨海新区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
初中转学登记通知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教委[2014]8号)文件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初中教育资源实际情况,现将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初中转学要求通知如下:

一、转学对象

要求转入塘沽、汉沽、大港、油田七、八年级(含大港六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登记审核时间

2018年2月13日(周三)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审核地点

参见附件:转学学生登记地点。

V09Ze0DLAWQifLl9.jpg

(点击查看大图)


四、审核材料提交

(一)滨海新区户口(含蓝印)学生应提交的材料:
1.学生户口本原件;
2.监护人自有住房房本(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件,如有户口没有自有住房,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二)滨海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学生户口本(法定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本上)
3.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的务工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4.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5.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合法居所证明(房本、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如经审核材料不齐,或不能在指定时间来审核的,统一于2018年2月14日9:00-11:00,14:00-16:30到教委中学处(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734号政通大厦B 2101)补审。转入校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月15日18:00前通知学生报到。
(二)新区教委将联合新区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不是正常在籍生,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滨海新区教委中学处所有。

特别提示:转学学生登记地点不一定为接收学校,教委将根据学生房户信息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来源:滨海新区教委网站、滨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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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5 08:4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是2018年2月13日?写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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