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一早,汉沽执行干警前往汉沽开发区执行一起厂房腾空任务,克服阻碍,历时一天,直到下午5点半,成功完成腾房作业。 该案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未按合同约定给付租金,申请人多次催促无果,遂诉至法院。经审理,双方当事人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调解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仍旧使用厂房办公并拖欠租赁费,申请人于今年3月份申请执行。 7月11日,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腾房公告,但直到8月28日,被执行人厂房虽停止办公但仍未腾空,部分职工住在厂房办公区未搬离,并躺在床上阻碍执法,执行法官当场释法明理,讲明阻碍执法的严重后果,并联系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场,告知其当日必须将私人物品腾空搬清,促使职工配合腾房。 由于腾房搬运作业繁重,历时较长。执行法警中午不离现场,看控腾房作业,保障执行任务顺利进行。直到下午5点半,腾房活动才全部结束,执行法官与申请人再次确认现场,做好笔录,本案方告执结。(津云新闻编辑 张志怡)
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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