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Nokoon 于 2017-11-19 21:40 编辑
昨日,滨海新区发布《关于对滨海新区民营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滨海新区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资金补贴的实施细则》,对2017年1月12日以后引进的具有先进经营管理理念、突出创业创新能力和成效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实施每年5万元的标准给予房租和生活补贴,在人才与企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分年度每年末拨付一次,连续补贴三年。
对象为企业管理人才
引进对象 在滨海新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合法经营纳税、诚实守信的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2017年1月12日以后引进的具有先进经营管理理念、突出创业创新能力和成效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引进条件 企业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5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验,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具有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知名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具备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经验。 (三)通过市场化引进在企业担任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组织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建立现代管理体系,在发展战略、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等相关方面对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将发挥(或已发挥)重要作用。 (五)在企业全职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
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 (一)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申报表。 (二)引进企业与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任职证明复印件。 (三)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在滨海新区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在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知名企业从业经历证明材料。 (五)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在滨海新区居住证复印件。 (六)引进企业出具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对企业管理创新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证明材料。 (七)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方式 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企业按照当年度报名公告要求准备一式两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各类证明材料须报送清晰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向所在功能区或街镇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每年5万元补贴
补贴标准 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经认定后,由区财政局按照每年5万元的标准对人才给予房租和生活补贴,在人才与企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分年度每年末拨付一次,连续补贴三年。
资金拨付 区工信委和区国资委分别将认定的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汇总后(包括:姓名、个人账户、所在企业、补贴资金总额)向区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区财政局根据拨款申请、年度预算和拨款依据,按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企业所在的功能区或街镇专用账户。之后,通过功能区或街镇专用账户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账户。
作假列入失信“黑名单”
信用管理 强化信用管理,如企业与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资料等,一经发现将取消对其的人才认定资格,并对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对于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回发放的财政补贴,列入失信“黑名单”。
考核 由区工信委和区国资委分别组织实施对受理范围内的入围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人才当年在企业的任职情况、对企业的贡献情况等,以此确定当年是否发放补贴。如企业确认人才在企业的贡献作用不突出或已经离职,将终止补贴发放。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点击这里下载《滨海新区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申报表》
来源:滨海新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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