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柴静在《在自由与权威的冲突中寻找协调》一文中举了这样一个例子:
二战前,很多美国公立学校要求孩子要向国旗宣誓致敬,但是有个宗教团体“耶和华见证人”不同意。因为那样威胁了他们的“除神之外,别无所敬”的信仰。
但是,当时正在二战之前,爱国热情高涨之时,“向国旗致敬是当事人不能推卸的政治责任”这是最高院大法官们的多数意见。
但还是有一票反对:“诱导他们自动表达忠诚是一回事,强制他们表达忠诚又是另一回事,对公众自由的保证,实际上是对人们心智和心灵自由的保证,对合理地表达这种自由的机会的保证”。
这个异议意见不起作用,但会被写下来,公诸于众,接受历史检验。
不久之后,纳粹德国兴起,“耶和华见证人”在德国的信徒,拒绝向希特勒和德国宣誓效忠,拒绝参加任何军事活动,6262人被捕,1200人被处决。
1943年,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之前判决,判决学校不能强行要求学生向国旗宣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