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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3年秋季在泰达接受义务教育登记 [打印本页]

作者: 北葵向暖    时间: 2022-11-9 11:39
标题: 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3年秋季在泰达接受义务教育登记
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2023年秋季
在泰达接受义务教育
登记公告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3年在滨海新区接受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区域实际,泰达街道文化教育事业集团启动2023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泰达文教集团下属公办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预约登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一年级新生

2023年秋季小学入学的一年级新生。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且不超过7周岁,即2015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超龄儿童入学按相关办法执行),且未建立全国联网学籍。

(二)义务教育段转学生

2023年秋季开学有需求在泰达就读二至九年级的居住证持有人员随迁子女转学生。

二、登记流程
(一)登记时间

2022年11月8日 8:00
2022年11月30日 14:00

(二)登记方式

采取线上登记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家长打开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在AI泰达官方网站按提示步骤完成注册后,逐一填写信息,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完整。


“AI泰达”公众号
二维码


登记系统
二维码

此次登记工作不再设置线下材料审核环节,请各位家长按系统提示填写真实信息并上传对应材料。登记人需对填写内容以及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三、提交材料
此次登记的居住证持有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以照片(支持jpg、png、jpeg)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应在2022年11月30日(含11月30日)前取得,且有效期至少延续至2023年8月31日。

1
有效期内的天津市滨海新区泰达街(新港四号路以北区域)居住证(正反面)。

2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泰达街(新港四号路以北区域)的合法居所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备案证明的租赁期限至少应到2023年9月)。
4
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工作就业证明:法人子女入学应提供在开发区注册的营业执照和所在单位在开发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不含个人缴纳社保);工作人员子女入学应提供在开发区注册的企业的劳动合同和所在单位在开发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不含个人缴纳社保)。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入学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就业证明、在开发区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
5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特别提示

请家长务必认真阅读以下提示: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25203062
(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25208890
(24小时)

来源:泰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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