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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25年,滨海新区这些地方拟建成“无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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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2 10: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天津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明确,到2025年,主城区(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基本建成“无废城市”,其他各区推进创建不少于100个“无废细胞”,全域“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2年8月17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发送至gutichu@tj.gov.cn邮箱,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建设目标

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逐步形成,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城市固体废物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主城区(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基本建成“无废城市”,其他各区推进创建不少于100个“无废细胞”,全域“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主要任务

《方案》中提出了7项主要任务——

  • 强化监督管理和利用处置能力,切实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 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
  • 持续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提升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 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全力打造天津特色“无废城市”;
  • 加强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保障能力。

主要任务中明确了——

完善天津市危险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探索运用物联网、大数据、5G+等先进技术,逐步推广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自建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全过程跟踪管理。

按照国家部署安排,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开发一批绿色产品,建设一批绿色工厂,培育一批绿色园区,打造一批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到2025年,绿色制造示范单位达到300家以上。推动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节能低碳化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产业间物料循环,实现固体废物循环利用。

发展绿色渔业,推进标准化池塘建设,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新模式。加强西青区、武清区等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涉农区因地制宜开展秸秆“五化”利用,确保天津市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区域性无害化集中处理场,严厉打击销售病死畜禽。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强化日常收运管理,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科学选址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创建,到2023年底,全市示范街镇比例达到60%;到2024年底,全市各街镇均达到示范街镇标准;到2025年底,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进一步巩固。

鼓励开展二手商品交易平台建设,完善二手商品在线交易体系。鼓励社区、学校、商业中心等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闲置物品的交易和流通。

研究制定“无废细胞”创建标准和评估指标,结合“光盘行动”、生活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等,有序推进无废机关、无废社区、无废学校、无废商场、无废餐馆、无废酒店、无废景区、无废医院、无废企业、无废集团等“无废细胞”建设,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工作,验收通过后授予“无废细胞”称号,到2025年“无废细胞”创建覆盖全市,以点带面推动天津市“无废城市”建设。

任务中还包括危险废物“无废”行动、工业固废“无废”行动、农业废物“无废”行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行动、建筑垃圾“无废”行动、子牙经开区“无废”行动等几项行动计划。

危险废物“无废”行动

加强开展危险废物大数据基础研究。基于现有的数据资源和大数据基础平台,推动构建典型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的数据分析模型。研究分析天津市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特征,探索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排系数,开展风险评估,提升应急响应能力,有效防控天津市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

优化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模式。完善预测报警、分析研判、总结评估等机制,强化监测预警手段,拓宽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渠道,推动建立分级分类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体系,进一步提升天津市危险废物环境应急保障能力。

严格医疗废物源头管理。完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做好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工作。强化医疗废物源头称重,确保“不称重、不交接、不入库”,确保“称重多少、交接多少、出库多少”。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天津市医疗机构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工业固废“无废”行动

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提质增效行动。以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加快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降低固体废物生产强度。鼓励固体废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积极打造“工业企业自循环-工业园区循环-区域循环利用”的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模式。鼓励资源循环利用装备技术突破,加快研发以废弃聚氨酯材料为代表的塑料废弃物的资源化回收技术与装备,以及废旧纺织品、废脱硝催化剂、废旧动力电池、废太阳能板的无害化、资源化、成套化处理利用技术装备。

农业废物“无废”行动

畜禽粪污资源化无害化行动。推广应用种养结合还田利用、有机肥加工、固体粪便堆肥、牛粪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和措施,加快涉农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建设。推动蓟州、静海、武清、滨海新区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环城四区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转运体系。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坚持就地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推进秸秆粉碎还田、饲料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升作业质量,保护耕地生产能力。

农膜回收利用行动。落实严格的农膜管理制度,加强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管理。积极推进科学覆膜,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生物降解地膜示范。坚持“谁使用、谁回收”原则,持续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完善各涉农区农膜回收网点设置,探索建立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行动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对老旧、破损、脏污、标志标识不规范的容器、桶站等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满足分类投放需求。坚持“简易、实用、便民”的原则,推进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优先对基础差、年限久、投诉多的点位进行规范设置,鼓励设置垃圾分类智能化设备。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加强生活垃圾产生单位与清运单位之间的无缝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按照运距合理、布局均衡的原则,统筹规划布局垃圾转运站,提高分类转运效率。对既有各类垃圾转运站逐步进行提升改造,更新设备,提标站房,加强监管。

推动快递包装源头减量。全面梳理天津市快递包装设计、生产、销售、使用等全链条发展现状,分析研究突出问题,搭建上下游企业沟通渠道,组织召开快递包装绿色产品研发推介会、供需对接会,加快建立天津市快递包装绿色产业联盟,推动快递绿色包装产品规模化应用,完善快递企业绿色采购制度。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到2023年底,全市各区每个街道乡镇至少设立1个与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收集、运输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衔接网点”),采取固定加流动、智能回收箱等方式,建立符合区域实际的两网衔接工作机制,提高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水平。

建筑垃圾“无废”行动

持续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持续推进中新天津生态城、东丽湖、于家堡金融商务区、塘沽南部生态新城等已获批的绿色生态城区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细化规划和具体措施,实现既定目标。重点推进中德生态城、天津南站等区域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进行建设,并积极申请绿色生态城区标识。着力培育在绿色交通、能源与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极具特色的绿色生态城区。到2025年,建设1~2个绿色生态城区。

加强建筑垃圾处理能力建设。推进天津宝坻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及相关配套设施特许经营项目建设、年处置建筑废弃物约100万吨,推进静海区建筑垃圾制再生骨料配套装配式建筑部件项目建设,年处理100万吨,通过破碎、磁选、筛分后分出不同粒级、不同品质的再生骨料供给后续再生建材制品生产线。

子牙经开区“无废”
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强化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天津市废旧物资循环体系试点中的定位,运用新技术、新方式,推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动力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利用企业依托销售服务网络,开展再生资源回收。

促进再生资源产业聚焦发展。开展再生资源建设,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围绕打通园区5条再生资源产业链,建设绿色降碳示范项目。支持推动建设新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扩能及拆解产物深加工生产线、新增废旧新能源汽车拆解生产线,促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聚焦发展。

推动再生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进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资源公共交易平台建设,增强规范管理、数据分析、优化服务的能力,服务京津冀区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废钢、废纸、废塑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动力电池等回收交易活动。

实施步骤

(一)明确工作举措。主城区(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科学编制区级“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重点任务责任清单,于2022年8月底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其余各区制定“无废细胞”建设实施方案,于2022年12月底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二)组织开展建设。各区政府是“无废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有力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调配技术力量,建立“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和技术帮扶组,为各区提供技术指导。

(三)开展评估总结。建设期间,每年年底前,各区政府对本地区“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并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成效评估,形成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并于次年3月底前报送生态环境部。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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