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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滨海这个小区物业费贵,能否取消物业?官方回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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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7 10:19: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网友提问
请问,本小区想成立业委会,一直成立不起来,政府没有人支持,物业费很贵,服务也不好,能不能取消掉物业?近年来生活不易,物业还严重吸血,生活越来越不容易。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北街道办事处回复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新北街道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经我街核实,贻成红墅郡小区与贻成峰景小区属于同一物业管理范围,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因此,贻成红墅郡小区应与贻成峰景小区共同组成渤海度假村业主委员会。针对渤海度假村业主委员会推进缓慢问题,新北街道前期已针对业委会候选人开展两轮公示,后收到多位业主联名反映举报别墅区四位业委会候选人存在违建问题和破坏绿地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此行为违反了《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下一步拟取消业委会候选人资格,并重新推选业委会候选人。

鉴于贻成红墅郡小区违法建设情况较为复杂,业委会成立有较大的难度,目前仍在筹备推进中,请您耐心等待。针对物业公司服务不好的问题,我街已责成物业公司提升物业服务质效,您可通过新北街道、社区居委会反映具体问题,也可以直接到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表示根据业主诉求立整立改。

针对您提出的取消物业问题,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取消物业公司应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会议,须满足全体业主五分之一以上提议,因此,有关人员应提供贻成红墅郡小区与贻成峰景小区20%的业主联名签字,申请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表决。
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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