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李波 提问时间:2018-06-06 11:17
领导您好 汉沽东扩区彩虹苑在上个供暖期,温度低。我向正规供暖有关部门反映过,回复是彩虹苑在其系统中查不到,即尚未注册,其中原因我们搞不明白,请领导指示核实。另外,其回复可能是开发商,物业与第三方的协商后的合作供暖,因为新小区入住率低,并没有多少人反映此情况。我们每户在开发商交房时,都已经交了采暖费,每次反映温度低,过来人简单放放水,如此几次后我们要求测量温度,就能上升一点,达到其所谓的标准。我们也不想听他们扯皮,只想权威部门给一个合理的回复。应该由什么部门供暖,他们做到了吗?如果供暖只是打政策擦边球,达到温度最低线,能否考虑按热量热量收费。
反 馈
回复部门:滨海新区 回复时间:2018-07-03 09:25 是否超时:否
网友您好: 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反映的问题转交相关部门办理,由于办理需要一定时间,我们将在二次答复中回复。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滨海新区区委 2018年6月20日
网友您好: 留言收悉。经了解,该小区于2017年6月正式交房入住,是2017-2018年采暖季供热的新建小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新建房屋由开发单位对新建供热设施保修两年,在保修期间供热存在问题,用户应找房屋开发单位解决;供热单位在运行上存在问题应由开发单位找供热单位解决。 供热单位将责成专人与您联系,同时计划在入住率提升和解决系统脏堵问题后,考虑解决您提出的热计量收费需求问题。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滨海新区区委 2018年7月3日
来源:北方网民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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