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必然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这点无需怀疑也无需质疑。开公司的不是搞慈善机构,都不掏钱人家干个毛。
2、物业是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的,每一个业主都必然会享受到物业提供的服务。所以他应当是跟全体业主签订合同而非单个业主——很明显不可能跟每一个业主去签的。如果某一户拒签,怎么办?一个小区难道还能有两家物业吗?业主如果需要跟物业谈判,应当尽快通过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维权。
3、楼主固然可以说,“我不缴费不应当影响物业为其他业主提供的服务质量”。但是对于物业而言,他是跟全体业主建立的合同关系。如果出现大面积拒绝缴费的业主,必然影响服务质量。
而事实上拒绝缴费的业主也无可避免的享受物业提供的服务,这点似乎跟他们一开始呼吁“公平、合理”等口号相违背。
4、物业公司应当是有监管部门的。 不知道万通物业这么烂,怎么做大企业。。。。 :) 楼主威武!赞成!!! 交了钱享受不到相应的服务,还交毛的钱。 好帖,在理~ 支持楼主,保安问题,小区保洁问题,洋房大兴土木的问题,物业费收费不合理现象等等,都是物业公司应该提升的环节,物业工作有待提高,长此以往必然会被市场所淘汰。 看来万通物业,哎,不说了 你们知道不,上北万通物业在没同业主商议情况下自己跑了,都跑了,还天天恬不知耻的催要物业费 可以说万通物业的烂是出了名的,万通上北新新家园挺好的小区被万通物业搞成贫民窟似的,后来很多业主都拒绝交物业费,因为交了钱却享受不到相应的服务,然后万通物业跑路了...... 现在新来的物业把万通上北新新家园管理的有声有色,一切开始向好的方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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